
【资料图】
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
通讯员 李欣林
近年来,在一些偏僻的农村地区,个别村民法律意识淡薄,对疑似小偷进行殴打体罚等现象偶有发生。前不久,湖北十堰市竹溪一男子谢某便遇见这样的“荒唐事”,结果自己还受了伤。
3月17日,竹溪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,2022年12月的一天凌晨,睡不着觉的谢某出门闲逛,不知不觉来到了隔壁村,看到路边有根木材适合当柴烧,遂捡了起来,扛在肩上准备拿回家。凑巧的是,村民颜某某当晚也无睡眠,在村道上行走的他无意间看到谢某形迹可疑,怀疑其偷窃自家木材,便追上去将谢某拦下,不让其离开。“刚开始,双方只是争执,进而发生肢体冲突,在打斗的过程中,颜某某用拳头击打谢某鼻子和面部,谢某乘其不备咬伤颜某某的手后就往家跑,颜某某一直追至谢某家楼下才回家,第二天颜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。”承办检察官介绍,经鉴定,谢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;颜某某为轻微伤。
公开听证现场
今年1月底,当地公安机关将该案移交起诉。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后认为,犯罪嫌疑人颜某某仅凭个人主观臆断认定谢某为小偷,进而殴打被害人,导致被害人两侧鼻骨骨折,其法律意识十分淡薄。颜某某的行为侵害了谢某的身体健康权,产生了社会危害性,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鉴于颜某某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,在案发后积极支付被害人的医疗费用,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主动弥补犯罪后果,获得被害人的谅解,可以从轻处罚。同时,被害人谢某未能正确处理双方产生的误会与争议,其行为亦具有一定的过错。“我们在召开听证会和检委会后,决定对颜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。”承办检察官介绍。
承办检察官提醒,群众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,应该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,依法维权不能使用暴力、滥用私刑,突破法律的红线,否则施暴者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(来源:极目新闻)
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“极目新闻”客户端,未经授权请勿转载,欢迎提供新闻线索,一经采纳即付报酬。24小时报料热线027-86777777。
标签: